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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交流经世项目

关于报送“人文交流经世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通知

来源: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日期:2026-09-11

人文中心函〔2026〕178号

“人文交流经世项目”各申报院校:

自2019年我中心发布实施“人文交流经世项目”以来,在各申报院校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项目已顺利完成七批次申报及遴选工作,在推动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和产教融合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获得了国内外教育行政部门的广泛认可。为全面了解项目实施实际情况,确保项目合规、有序、可持续开展,请各校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报送要求

各申报院校请根据本单位项目实施实际情况,按以下三类情形分类报送材料。

(一)已实施项目院校

对已开展“人文交流经世项目”实施的院校,请全面梳理项目启动以来的实施进展,重点包括但不限于经世国际学院建设、经世学堂建设、专业共建、国际化师资培育、师生交流、实训室建设、课程标准开发、中资企业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工作进展与成效,请填写附件1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含相关数据统计)。我中心将以此为基础,组织开展“人文交流经世项目”优秀实施案例汇编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二)拟实施项目院校

对尚未开展实施但有意继续推进的院校,请填写附件2项目实施计划,明确拟启动时间、合作国别与院校、建设方向、预期目标及进度安排等内容,便于我中心统筹协调与跟踪指导。

(三)不再实施院校

对经评估确认不再实施本项目的院校,请填写附件3,书面说明退出原因。

二、关于项目实施主体的说明

近期,我中心注意到有少数单位在未与我中心及项目实施方(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情况下,自行开展“经世学堂”建设及相关活动。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人文交流经世项目”是由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实施的项目。凡未在我中心及项目实施方统筹指导下开展的“经世学堂”建设及相关活动,均不属于“人文交流经世项目”框架下规范开展的项目。我中心和项目实施方保留追究不当使用该项目名称和标识责任的权利。

请相关单位填写附件4,就自行开展“经世学堂”建设的情况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背景、合作方、建设内容及开展现状等,以便我中心核实情况并规范项目管理。已纳入项目框架、由我中心及实施方统筹实施的院校,无需另行提交本项说明。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要求

请各申报院校于2026年10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纸质版邮寄至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电子版(PDF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报送模板可扫文末二维码进入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官网下载,或联系项目工作组获取。

四、联系方式

中心联系人:李婷婷

联系电话:010-64497380 18888922991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交流大厦A座一层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16

实施企业联系人:刘天娇

联系电话:18665970148

电子邮箱:liu.tianjiao@huatec.com

附件:

1.已实施项目院校实施情况报告(模板)

2.拟实施项目院校实施计划(模板)

3.不再实施项目院校情况说明(模板)

4.自行开展“经世学堂”建设的情况说明(模板)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