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4|来源:中外人文交流网
历史沿革
2011年5月,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访华期间,中欧领导人就加强中欧人文交流达成了一致意见,支持双方积极着手建立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2012年2月14日第十四次中欧领导人会晤期间,双方领导人指出,增强人民之间的了解与互信,对于中欧关系长期稳定发展至关重要。为此,双方在联合新闻公报中宣布,同意建立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并于2012年上半年举行首次会议。
2012年4月18日,国务委员刘延东和欧盟委员会教育、文化、语言多样性和青年事务委员安德鲁拉·瓦西利乌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共同主持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第一次会议,签署《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第一次会议联合宣言》并公布《后续行动文件》,共列出教育和语言多样性、文化、研究人员流动、青年等4个领域18项成果。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正式建立。
2014年9月6日,刘延东副总理和欧盟委员会教育、文化、语言多样性和青年事务委员安德鲁拉·瓦西利乌在中国北京共同主持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第二次会议,签署《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第二次会议联合宣言》并公布《后续行动计划》,共列出教育、研究人员流动、文化、青年、性别平等等5个领域25项成果。机制第二次会议将妇女纳入合作领域。
2015年9月15日,刘延东副总理和欧盟委员会教育、文化、青年和体育委员蒂博尔·瑙夫劳契奇在比利时布鲁塞尔共同主持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第三次会议,签署《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第三次会议联合宣言》。中欧建交40年来,教育、科技、文化、媒体、青年和妇女等人文交流重大项目和成果88项。
2017年11月14日,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与欧盟委员会教育、文化、青年和体育委员瑙夫劳契奇共同主持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第四次会议,双方梳理了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五年成果64项以及未来合作设想35项。机制第四次会议将体育纳入合作领域。
机制定位
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与中欧高级别战略对话和中欧经贸高层对话机制地位平等,职能互补,是中欧关系的第三大支柱。
合作领域
涵盖教育、科技、文化、媒体、体育、青年、妇女等7个合作领域。
品牌活动
教育领域
中欧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平台、中欧联合“调优”项目二期、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欧盟窗口)、欧盟官员来华研修班项目、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等。
科技领域
中欧创新合作对话、中欧科研与创新联合资助机制、“龙计划”合作、中欧空间技术对话、中欧农业、航空、核能合作等。
文化领域
“中国当代艺术欧洲行”系列展览、“东亚文化之都”和“欧洲文化之都”的交流与合作、中欧青年文化管理人才交流项目等。媒体领域包括与欧盟国家互相参加国际书展并担任主宾国、向欧盟成员国输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合拍动画片、纪录片、电视专题片、电影等。
青年领域
中欧青年政策对话暨青年问题专家研讨会、中欧青年交流信息平台项目、中欧青年友好伙伴项目等。
妇女领域
与欧方合办妇女议题研讨会、与欧盟成员国开展妇女领域务实交流与合作等。